剖腹产后再次妊娠,的确增加了生产的困难性,分娩非常棘手,据有关国外报道剖腹再分娩的产妇中,有约3-5%的产妇在分娩时发生子宫破裂而危及胎儿和产妇的生命安全,因此国内面对再次分娩的产妇时,基本上继续采取剖腹产的分娩方式,以避免产时可能发生的危险。在这方面,国内的患者和家属有着更高的安全要求,妇产科医生也不敢轻易尝试做更多的阴道分娩的尝试。
专家建议,一次剖腹产后,再次妊娠的时间间隔为少2年。经过1-2年的恢复,几乎100%的产妇可以再次妊娠,而没有子宫破裂或者不能再次妊娠的危险。当然,在极个别的情况下,仍然有子宫破例的报道,但是基本上属于可以忽略不计的极小概率事件。
剖腹产再孕应该需要注意的事项:
1、剖腹产后再生育,需在两年后再孕。因为剖腹产后子宫壁的刀口在短期愈合不佳。过早的怀孕,由于胎儿的发育使子宫不断增大,子宫壁变薄,尤其是手术刀口处是结缔组织,缺乏弹力。新鲜的瘢痕在妊娠末期或分娩过程中很容易胀破,而造成腹腔大出血甚至威胁生命。因此,再次妊娠好是在手术两年以后较为安全。
2、妊娠晚期要防止腹部受挤压。为预防发生瘢痕处裂开,必须注意保护,不能受到挤压。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,乘车、走路等要避开人群的拥挤,家务劳动要适当,睡眠应仰卧或侧卧,性生活应有节制,避免腹部受到撞压。
3、发生腹痛及早就医。瘢痕子宫到妊娠晚期有的会出现自发性破裂,腹痛是主要表现。由于子宫瘢痕愈合不良随妊娠月份的增加,宫内压力增大,虽无任何诱因,子宫也可从其瘢痕处胀发而破裂。子宫破裂时可出现轻重不等的腹痛,有时腹痛虽轻但子宫已破裂,必须提高警惕。
4、注意胎动情况。胎动是胎儿在子宫内发出不规律的活动,胎动的快慢是胎儿在宫内安危的早期表现之一。一般于妊娠期每小时要有3~5次或一天(12小时)至少要有10次以上的胎动。剖腹产术后,带有伤痕的子宫如果有轻微的破裂及胎盘的异常,均将导致胎儿死亡。这时胎心音消失。胎儿死亡前的24~48小时,先有胎动减慢或消失。因此注意胎动变化可提前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,以便及时采取措施。
5、宜提前住院待产。瘢痕性子宫越接近产期,破裂的危险越大。为预防发生子宫破裂或胎儿死亡,应提前两周住院待产,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6、再次分娩应以剖腹产为宜。次剖腹产术后再孕的产妇,第二次分娩有80%做剖腹产,这比阴道分娩安全。再次剖腹产的手术时机要选择适当。过早,胎儿不易存活;过迟,易造成子宫破裂或死胎。只要胎儿发育成熟,便可进行手术,不必非等到临产才做手术。
建议在位的孕妈妈或是未来的孕妈妈,没分娩时,如果可以好顺产,对孩子和你都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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